地塊地址 | 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西側、同濟西路北側 |
地塊面積 | 3353.16㎡ |
地塊規劃用途 | 二類居住用地、防護綠地 |
結論 | 調查地塊佛山市禪城區金城街9號之二地塊最早為農用地,1980年左右建設道路,1989年地塊內北側建設公園綠地,種植綠化樹木,至今無明顯變化,2011年地塊內南側建設立體停車場,該停車場于2018年停用并空置至今。本地塊原權屬張槎水電所,1987年被佛山市城鄉建設局征用,權屬佛山市城鄉建設局,其中地塊內北面公園和南面停車場所在區域于2011年由佛山市國土資源局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劃由禪城區土地儲備中心統籌用于公共停車場建設,至今權屬佛山市禪城區土地儲備中心;地塊內中部道路區域于2025年由佛山市土地儲備中心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并納入市級土地儲備,至今權屬佛山市土地儲備中心。 2025年3月,受佛山市禪城區領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鐵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了調查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通過資料收集和審閱、現場踏勘、調查采訪等方式對調查地塊及其周邊進行了詳細分析和污染識別,并對該地塊進行現場快速檢測,在地塊內取6個表層土壤進行快速檢測。監測項目為鎘、銅、鉛、鎳、砷、汞、鋅、總VOCs,監測結果均未發現異常。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分析,可以確定調查地塊在各個歷史使用階段內,僅涉及初判土壤污染風險可接受的行業(商業服務業),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生產、使用、貯存、回收、處置、輸送、排放等活動,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環境違法事件,無監測數據表明有污染,當前不存在被污染跡象,現場快篩結果未表明存在污染風險,無外來土壤,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沒有來自周邊污染物污染的風險。 綜上,調查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符合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的使用要求,對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符合規劃的二類居住用地(R2)和防護綠地(G2)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根據地塊規劃用途,地下水不開發使用,沒有直接飲用途徑,地下水對人體的健康風險可接受。 |